农业农村部在上个月南昌全国植保双交会的主题大会上,刚刚透露出要在“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农药经营,前几天“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消息,便快速在行业圈内引了发广泛的讨论。


笔者注意到,发布这次行动方案的主体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由此可见互联网农药经营,或者说叫农药网络销售,不仅再次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而且要以专项行动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规范管理。


所以,针对本次互联网农药经营的专项治理,笔者也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大家交流一番争取和大家一起推动互联网农药经营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地高质量前行。


一、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同样是维护农药网络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行动方案的第一句话,便表明是为“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才制定本次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所以,相信大部分合规经营的农药网络销售者,必然如笔者一样,盼望着这次推动构建互联网农药规范经营长效机制的专项法理行动,能够卓有成效。


农药网络销售作为一种业态,其实早已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认可,所以,只要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必然是作为农药经营者的一分子,相关的合法权益被维护起来。而这次针对互联网农药经理的专项治理,在笔者看来,简直是针对合法农药网络销售者的一次政策和管理福利,行动执行的越彻底,网络健康经营的环境就越长久,我们的合法权益保障的也越到位。


二、严查经营资质,这点在笔者看来,简单、直接又有效,而且非常有必要。不论《农药管理条例》,还是配套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均有着明确的要求,无证经营、未及时备案、未公示证件等问题,均是违反这些管理政策的现象,或者说是想掩盖什么违法问题的操作。而对于许可信息公示不规范、不完整,以及许可变更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可能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及时纠正过来即可。


三、规范信息展示,这点或许,笔者只是说或许,正好戳中农药网络销售中违规的众灾区。一些挂羊头卖狗肉者等不法或违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者,或篡改标签、扩大宣传,擅自增加使用对象范围等等,这些有意或无意的行为,往往是导致农户利益受损的重要行为。


作为合规的农药网络销售者,想必最怕这种不正当竞争。因为同样的产品,你严格按照标签和说明说进行技术推广,但突然有商家说也有这个产品,这个产品中还有什么什么……还能如何如何……,你怕不?不知情的农民朋友,后知后觉后将会如何?万一使用后再出现某种问题,这种经营者改名换姓再开家店,受害的只有合规经营者和农民朋友。


四、明确平台责任,这点目前多已不是问题,因为经过多年的发展,农药方面的经营管理体系设计,已经较为完善,尤其是平台方自然而然的台账,即交易记录,是先于某些管理规定而存在的功能。而且目前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多难以完成上架的步骤。


但把平台方的责任作为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任务之一,也可以看出管理部门对平台的重视和认可。而且不可否认,某些平台方在功能设计上,或针对农药商品的设计上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所以本次专项治理行动,也是对平台方针对农药板块完善平台功能的一项敦促。


五、负面清单,这是非常好的一种管理举措,但只是对产品而言,仅在限制使用名录基础上,研究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对一些需要特定施药器械、使用技术要求高、易导致药害事故的农药品种进行严格管理,禁止利用互联网经营。


注意这不是对销售者,只是对产品,如果哪天来个经营者或销售者,即商家的负面清单会怎样?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六、长效机制中,除了建立互联网经营农药重点监测名单,梳理历年监测结果和投诉举报情况之外,还要研究制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的农药品种及其相应农药生产企业的名单,加大相应监管力度。笔者提醒,这里的农药生产企业名单,是重点监测范围的农药品种的生产企业。而针对农业农村部门与第三方平台畅通数据共享的举措,在笔者看来的确是不断健全完善互联网农药经营长效管控机制的一大核心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平台上所有相关的经营数据,对管理方直接是透明的,由此带来的相关问题研判和处置速度,不说分秒之间完成,起码效率会大幅提升。


七、加大抽查,这点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近年来其实都在加强。而且本次明确将互联网经营农药产品纳入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强调对质量进行监测,对产品标签即等展示信息开展核查,并且还要逐步增加抽样数量、提高检查频次,特别是要对利用互联网以助剂、叶面肥、生物菌剂等为名销售未登记农药,以破坏标签二维码、涂改生产日期等方式销售过期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笔者相信,明年必然会如同之前农业部门抽检农药一样,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布结果,相信不少业内人士如笔者一样,在翘首以盼。


八、协调联动,除了市场监管、公安,注意还纳入了网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执法衔接。除此之外,一定要注意本次行动要推进线上线下农药经营一体化管理”,并“推动下架线上违规产品与查处线下经营门店同步实施”。


这在笔者看来,或会从根本上解决不少业内人士口中的乱象问题。因为,线上的问题,不只是线上,不也能单纯地只解决线上的问题,线上线下结合起来,线上线下同步执法,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九、保障支持,是专项行动不可或缺的力量。笔者从官方的行文中发现,除了专项费用的支持,还要组织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跟踪分析研判互联网经营农药质量状况。这点对农药网络销售其实非常重要。而且,也正是在这一方面,提出了构建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管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指导开发完善互联网经营农药资质核验、产品巡查等信息化工具,促进监管服务能力提升。


十、社会共治,这一提法非常好。2021年便参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发起的农药互联网规范经营研讨及联合倡议,今年出台的团体标准《农药网络销售行为规范》,无间行业自律的表现。同时,指导农民识假辨劣、购买合法农药,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也是本次专项行动指明的社会共治的一部分。


但笔者想给农民朋友说一句,如果你在网购时,哪怕一瓶一袋,也让商家如实地开出发票,那么即使你不是专业人士,也能极大地减少上当的机率。


各位,本次针对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的专项行动,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期一年。笔者建议大家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这次风暴的洗礼,尽快展开经营自查,尽快完善相关的事项,清除产品宣传推广中是否有夸大的嫌疑,是否有违反《广告法》和《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等内容,共同让合规能力成为农药电商的“入场券”


而行动之后,方见真金。也许通过这次行动之后,农药网络销售的行业竞争能够从价格真正地转向价值,并自然地成为农药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分部。而届时,伴随着农民朋友等消费者网购农药的信心的大幅提升,传统农资市场看待农药网络销售,或农资电商的眼光,或许也可能发生某种潜移默化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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