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日前查处2起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案。

经查,安徽***生物肥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超出其农药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的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皖农法函〔2019〕666号)相关规定,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超出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生产农药的违法行为;2.处罚款5万元。

另经查,安徽**生化有限公司委托超出农药生产许可证核准范围的企业加工农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和农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订)》(皖农法函〔2019〕666号)相关规定,淮上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立即停止委托超出农药生产许可范围的企业加工农药的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656元;3.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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