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指出,2025年组织抽检的烯草酮样品合格率偏低,只有78.9%,同时曝光了4批次劣质烯草酮产品,均为24%乳油。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又查处一起经营劣质烯草酮乳油案。
南陵县永*农资经营部经销的240克/升烯草酮乳油产品(标称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科技有限公司、登记证号:PD20094801、受委托生产企业:江苏**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4/05/05/13、规格:200毫升/瓶),烯草酮质量分数技术要求为228-164克/升,检验结果为123克/升,检验结论为有效成分烯草酮含量不合格,应当认定为劣质农药。经查,该批次农药系当事人从受委托生产企业以160元/件的进货价进货,共5件,40瓶/件,销售价为6元/瓶,货值金额1200元。该批次农药除抽样4瓶外,剩余4件零36瓶(共196瓶)全部退回生产企业,违法所得为24元。
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南陵县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劣质农药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4元;2.罚款2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2024元。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