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新疆、上海、湖北等地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通报,涉及多起不合格化肥产品及案例,整理如下。

湖南

10月15日,湖南省通报2025年第3期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涵盖1189家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197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36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化肥2批次、农用地膜5批次、农业机械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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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为持续深化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监管、计量器具监管等重点领域,严查违法案件。近日,喀什市公布2025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涉及化肥,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新疆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贡献”牌掺混肥料,在2025年喀什地区化肥抽查中,因氯离子含量不符合GB/T 21633-2020标准被判不合格,当事人无异议。执法人员已扣押同批次未售肥料222袋(40kg/袋),货值1598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行为。今年6月,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没收涉案物品,并罚款15984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化肥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4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实体销售2批次,不合格2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江西省、重庆市3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2批次,不合格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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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近日,从信用中国官网获悉,湖北省黄麦岭集团诺维尔化肥有限公司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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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不合格“诺维尔”复合肥料(规格型号:21-9-10N-P205-K20总养分≥40%含氯(低氯)40kg/袋)系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在其厂区内生产。该批次产品共生产9吨,并以1000元/吨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共计销售金额9000元。截至本局检查时,该批次产品已无库存。当事人陈述称,除去人工、水电等成本后,本次销售未产生利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120条具体规定,现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停止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处罚如下:罚款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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