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获悉,该省在2025年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中,通过对182批次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发现4批次产品存在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涉及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省企业。
此次抽检是贵州省五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行动的重要环节。
公告显示,不合格产品包括河北安格诺农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的“30%硝・烟・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2%滴酸・草甘膦水剂”、山东润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以及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
针对农资打假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药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有关规定,已责成地方农业农村局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不合格农药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河北安格诺农化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生产的“30%硝·烟·莠去津可分散油悬浮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二、标称“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2%滴酸·草甘膦水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三、标称“山东润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四、标称“山东绿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高效氯氟氰菊酯水乳剂”,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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