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被砍掉的“白光”经销商,奋起反击,发视频维权。

火遍农资圈,沉默很久的农资厂家,前一段时间终于回应了。

我以为事情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没有想到,今天广西爱之森的薛总表示,已收到厂家的律师函!

一句本人真实经历,陈述事情,非造谣毁誉,字字铿锵,却被厂家扣上侵权的帽子。

前脚刚把人踢出局,后脚有人接了市场。既要抢走人家辛辛苦苦打下的市场,又要人家遵守保密协议乖乖闭嘴;既要合理砍掉不听话的经销商,又容不得对方说半个字。

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第一刀: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薛总说得很清楚:合作多年,每一笔货款都按合同结清。

既然如此,双方银货两讫,本无亏欠。那矛盾出在哪?出在不合理压货

厂家为了冲业绩,不管市场死活,拼命往经销商仓库塞货。你不接?代理权收回,有的是人接。你硬扛?扛到最后仓库爆满、资金断裂,正好以未达标为由,名正言顺把你扫地出门。

签了结算确认单又怎样?那是财务上的结清,不是人情上的了断。对于厂家来说,经销商不过是行走的钱包+免费的仓库。一旦这个钱包掏空了,或者掏不动了,换一个就是,没什么情分可讲 。

这就是所谓的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第二刀:法律是武器,还是遮羞布?

现在的局面很有意思。

经销商被砍了,在网络上陈述自己的真实经历,被厂家定性为侵权;经销商据理力争,被扣上扰乱市场的帽子。

薛总反问道:本人真实经历,陈述事情,非造谣毁誉。”——这话说得硬气。

反倒是发律师函的厂家,是不是该扪心自问:如果人家说的全是假的,你急什么?如果人家说的都是真的,你凭什么起诉?

有网友一针见血:企业既然认为这些事情是诽谤,说明企业也认为这样做事是不对的。既然不对为何要做?既然做了,又有什么脸起诉?

是啊,真正让某些厂家破防的,不是造谣,而是真相被晒在了太阳底下。

第三刀:抢了你的市场,还要你闭嘴

这起事件最诛心的地方在于,厂家打了一套组合拳:

第一拳,抢市场。砍掉老经销商,无非是想换人收割,或者亲自下场直销给大户,利润最大化

第二拳,捂嘴巴。经销商手里有低价库存怎么办?万一他清仓甩卖扰乱新渠道怎么办?发律师函!用保密协议这根绳子,把受害者的手脚捆住。

既要拿走你的碗,又要砸烂你的锅,还要你笑着给他鼓掌说谢谢

凭什么呢?

正如网友所言:上岸先斩意中人,某业,业绩靠压货,翻脸靠起诉,吃相太难看。

经销商不是沉默的羔羊

厂家的逻辑是:我有法务部,我有钱,你一个单打独斗的经销商,耗得起吗?

但薛总的选择给所有农资人上了一课:面对不公,沉默就是自认倒霉,维权才是出路。

不是所有的反击都是为了钱。有时候,只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告诉行业里的同行:这个坑,别再跳了。

当然,也有理性的网友劝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反正已经达到预期的效果了。”——这话有道理,舆论的盖子已经掀开,行业的脓疮已经挑破。

厂家可以换,生意可以不做,但这口气,不能咽。

写在最后

白光事件的律师函,看似是发给薛总的,其实是发给整个农资渠道的警告信。

它在告诉经销商:你只是棋子,下完了就该闭嘴,别吵别闹。

律师函能堵住一个人的嘴,堵不住整个行业的眼睛。

江湖路远,道义长存。

有些事,不是一纸律师函就能翻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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