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洋山海关发布关于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尔”)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洋山关缉违字〔2025〕998号)。
海利尔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被罚款6.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海利尔药业,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内。海利尔药业委托上海通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货物9000千克。
经查,上述货物实际为出口需提供《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的货物。洋山海关认定,其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最终,洋山海关决定对海利尔药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2万元。
据悉,海利尔始创于1999年,属国家定点农药与肥料生产企业,是一家集农药、中间体与功能性肥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全球化大型农化集团,于2017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上市,股票代码603639。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33.9亿元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不是2025年海利尔药业首次因出口申报问题受到海关处罚。2025年9月,洋山海关曾就海利尔药业另一宗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当时披露的信息,海利尔药业委托上海通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3%苄氨基嘌呤,3%赤霉酸A3可溶液剂14000千克至柬埔寨,货物毛重为19200千克,申报总价为CIF159800美元。
经查,实际货物包括吡虫啉100g/L4200千克;多抗霉素10g/L纳他霉素17g/L3300千克;噻虫嗪25%4000千克;阿维菌素50g/L3150千克;氰氟草酯300g/L2390千克;溴虫腈100g/L虱螨脲70g/L2160千克。上述货物出口均需提交《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
该案涉及货物价值共计约113.98万元,洋山海关认定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对海利尔药业处以11.3万元罚款。
附件:洋山海关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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