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红太阳发布公告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化工”)以红太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红太阳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
红太阳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对申请人申请红太阳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红太阳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南京中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不过,红太阳同时指出,如果南京中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负债总额接近资产总额
根据红太阳近年来公布的年报显示,自2019年以来,红太阳已连续三年业绩亏损,其中2021年的净利润为-3,744,122,363.59元,达3年来亏损之最。
近年来,红太阳问题不断。
先是子公司停产,债务缠身,后是大股东资金链绷断,实控人被“限制高消费”。
今年4月30日,红太阳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红太阳”。
据悉,截至9月9日相关否定意见中涉及的事项暂未消除。
同时,在9月9日的的另一则公告中,红太阳表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而此次事件可能是红太阳面临的又一重大危机,正如红太阳在9月20日的公告中所说,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300万元货款未支付,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红太阳本次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太化化工系红太阳原材料乳化剂供应商,2019年度期间申请人先后与红太阳签订了54份《工业买卖品合同》,合同内容为公司向申请人采购各类型农药乳化剂,采购总金额为1,436.26万元。在前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红太阳供应货物,红太阳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但是并未全部付清。
经对账,截至2021年1月15日,申请人对红太阳的债权为人民币13,150,624.23元。
红太阳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预重整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与审计等工作,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并积极引入重整投资人。
如果法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重整管理人,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重整管理人及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如果公司或重整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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