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为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林业生产与生态环境,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拟研究出台《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2026版)》,对列入清单的农药相关产品(仅作为卫生用农药使用除外),禁止利用互联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现对以上措施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电子邮箱:pmd@agri.gov.cn

传      真:010-591918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邮编:100125)

附件: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2026版)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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