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号,司尔特发了一份公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编号2026-25,安徽证监局〔2026〕4号文。600万罚款,听着数字不大,但把公告从头到尾读完,信息量其实不小。

我把这份公告拆开来读,说说里面几个值得注意的点。

造假的两块板子,都打在哪儿

公告里查出来的问题,分两块。

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子公司贵州路发,跟几家建筑公司签合同——台车掘进、工程建设,钱付出去了,活没干。

具体数字:台车掘进那笔付了3470多万,另外三家建筑公司付了3120多万,合计6590万左右。会计上怎么处理的呢?有的直接计入当年营业成本,有的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

结果就是:2021年虚增资产4580万,虚增利润4580万;到了2023年,因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原因,又虚减了利润1735万。

一正一反,两年的利润都不准。

第二块更值得农资行业的人关注——虚假尿素采购和有机肥销售。

司尔特从两家农资公司假买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万。子公司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通过17家经销商假卖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万。

这两项加在一起,2021年虚减利润945万多。

两边合起来,2021年虚增利润3634万,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1734万,占当年的10.35%。

为什么说这不是"美化业绩"

很多人一听到财务造假,第一反应是"虚增利润,做高股价"。

司尔特这个事不太一样。你看数据:2021年虚增了,2023年反而虚减了。如果是为了美化业绩,为什么要虚减?

公告自己说了一句话:"公司在本次行政处罚中涉及的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主要因公司报案的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引起,相关责任人员目前也均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说白了,这不是公司层面为了业绩好看集体造假,而是有人借着公司的壳子往自己兜里捞钱。

工程造假那笔,钱打到建筑公司,转一圈就进了个人口袋。尿素采购和有机肥销售那笔更典型——假采购把钱付出去,假销售再回流一部分,中间的差额就没了。

所以这600万罚的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但根子上的问题,是职务侵占。刑事案件还在走程序,相关人员已经是被告人了。

公司的申辩被驳回了

公告里有一段挺有意思的,我给你念念: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如下申辩意见:不存在主观过错,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在配合查处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请求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然后安徽证监局的回复是:"量罚已充分考虑了案件基础事实、处理应对情况、配合调查等因素综合认定公司责任,量罚适当,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翻译一下就是:公司说自己没过错、主动补救、还有立功,求轻罚或者不罚。监管说,该考虑的都考虑过了,就这么定了,不接受申辩。

这里面有个点值得琢磨——公司说"不存在主观过错",意思是这都是个别人干的,公司也是受害者。但监管不认这个说法。

为什么?因为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你内部管理出了问题导致财报造假,公司就得担责。不能说"是员工干的跟我没关系"。

几个明确的结论

公告里也直接给了几个确定性的说法,不用猜:

第一,不退市。 明确说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这个是监管认定的,不是公司自己说的。

第二,已经ST了。 3月31号就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了,简称从"司尔特"改成"ST司特"。这次是正式处罚落地,不是新的利空。

第三,财务已经改过了。 公司4月29号就发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追溯重述了相关年度的财报。该调的账已经调了。


第四,生产经营正常。 公告原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

司尔特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对投资者来说,600万罚款、不退市、经营正常,基本算是利空落地。但对整个农资行业来说,这件事的意义不在这600万,而在于它揭开了一个盖子——

一家上市的磷肥企业,都能出现虚假尿素采购、虚假有机肥销售这种事。那整个行业里,还有多少没被查出来的?

答案你我心里都有数。

监管在收紧,这不是空话。从农药登记到肥料抽检,从财税合规到上市公司治理,整个农资产业链都在往规范化走。这个过程中,习惯了"差不多就行"的人,迟早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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