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栖贤街道某农资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存放有4瓶生产日期为2024/01/06的16%虫肼·茚虫威乳油农药(保质期两年),已超过质量保证期。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该农资店涉嫌经营劣质农药,执法人员依法展开调查。经查,该农资店于2025年7月20日购进涉案农药200瓶,在质量保证期内销售了176瓶,超过质量保证期后以40元/瓶的价格销售了20瓶,销售收入800元。
资料图 图源网络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金堂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6月12日,对该农资店作出没收涉案批次农药4瓶,并处罚款235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违法收入的800元已退回消费者并没收过期农药。 危害警示 过期农药有效成分可能发生变化,无法合理配比,存在病虫害防治失效和影响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轻则减产,重则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经营过期农药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极大,必须严厉打击。经营者应及时对临期农药进行清理,销售时须仔细查验生产日期,过期后严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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