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宜城市(湖北襄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流水市场监管所接到流水镇多个村农户投诉举报,反映某化肥生产企业在辖区内开展化肥销售宣传活动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据农户反映,该企业在集中宣讲时宣称所售产品为“氮磷钾复合肥”,但实际配送至农户家中的仅为单一氮肥,与宣传内容不符,农户要求企业退还全部购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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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流水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执法人员走访了涉及的三个村共15余名农户,调取了购肥凭证及化肥实物,并对企业进行初步核查,调取其合法资质和宣传资料。经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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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流水市场监管所秉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积极组织涉事企业与农户代表进行调解协商。经过耐心沟通与政策宣讲,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涉事企业同意对已销售的化肥进行全额退货退款,共计为15余名农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退款工作已于调解当日启动,当日完成。

同时,为进一步查清产品质量状况,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批次化肥抽样送检,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测。若检测结果确认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户切身利益。

下一步,流水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对化肥、种子、农药等重点农资产品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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