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日前查处一起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5年2月20日,阳西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农药种子店检查时,查获其经营的标注生产日期“20230112”、质量保证期“2年”的32000 IU/毫克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12袋(45克/袋)。该产品售价4元/袋,货值共计48元。截至查获当日,该批次产品已超过质量保证期38天,系劣质农药。当事人销售劣质农药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第一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农药》之规定,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农药种子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涉案劣质农药苏云金杆菌12袋(45克/袋);2.罚款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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