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坚持从严打击伪劣农资犯罪,以精准检察履职守住田间安全底线。”9月9日,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涂贺荣在谈及一起伪劣除草剂案时表示。


此前,辖区农户反映,网购的某品牌除草剂毫无效果。与此同时,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举报称,某网络平台有两家农资店铺售卖仿冒该公司品牌的农药。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循线深挖,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并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后张某某被安徽警方抓获。

经查,张某某为牟取暴利,在江苏省的偏僻乡村私设地下作坊,纠集多人分工协作,批量伪造某品牌除草剂等农药,并注册两家网络农资店铺,对外销售伪造的农药,涉案金额117万余元

经鉴定,涉案农药未检出任何有效成分,却检出国家明令禁用、具有强毒性的百草枯阳离子。涉案农药不仅无法除草,还会破坏土壤结构、污染农田。

该案经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严把案件质量关,细致核查全链条证据,通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补全证据链,完整还原案件全貌,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同时涉及两项罪名。办案检察官严格恪守司法原则,依法择一重罪论处,最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该案后,综合考量张某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主动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65万元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及量刑建议,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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