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日前通报2026年第二季度6起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陈某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2026529日,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桃源县盘塘镇朱家港集市上有人摆摊销售农药。执法人员对该集市农药销售现场开展了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陈某红正在该集市上摆摊销售“金陌刀®精草铵膦铵盐”等6种农药产品,货值金额765元。


当日,桃源县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是程某某之妻,程某某已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其经营所在地为盘塘镇墟场。但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行为定性问题的意见》规定,认定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某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产品、罚款51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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