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一纸1049号公告下去,农药标签二维码彻底变天了。扫一下码,连这瓶药用的谁家原药都能查出来。 2026年11月1日起,所有农药产品标签上的二维码必须按新规执行。旧的二维码标准(2017年农业部第2579号公告)同步废止。 新规最大的变化就三点: 第一,扫码能看见原药来源了。 以前扫个码只能看到农药名称和厂家名字。新规要求:制剂标签上没写原药信息的,扫码后必须能查到原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一瓶农药用谁家的原药配的,一扫便知。 第二,32位编码更灵活了。 以前第12到32位只能放随机码。现在改成“至少32位”,12位以后企业可以自己定义,批次、产线、防窜货编码都能往里放。 第三,生产日期必须线上线下一模一样。 扫码查到的生产日期,必须和瓶子上印的完全一致。 跟旧规相比,还有几个关键变化: 删掉了“临时登记”类别;内外包装二维码不再强制关联;追溯责任主体从“登记证持有人”扩大到“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 对农资渠道商来说,11月1日之后卖的产品,扫码查不到原药信息的,别碰。过渡期只有80天,新旧标签并存的局面马上就来。进货时多扫一下,确认信息全不全。 进货时怎么查?打开微信搜“农可查”小程序,对准农药包装二维码扫一下,原药来源、登记证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一扫便知,确保进的每一批货都合规。 快转发给身边的农资人!提前准备,不慌。 以下为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标签二维码制作和使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农药标签二维码格式及生成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药标签二维码码制采用QR码或者DM码。 二、二维码内容由追溯网址、单元识别代码等组成。通过扫描二维码应当能够识别显示农药名称、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农药制剂标签未标注所用原药(母药)信息的,还应当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识别显示原药(母药)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 三、单元识别代码至少由3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类别代码,“1”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PD,“2”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WP;第2—7位为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号的后六位数字,登记证号不足六位数字的,可以从中国农药信息网(www.chinapesticide.org.cn)查询;第8位为生产类型,“1”代表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生产,“2”代表委托加工,“3”代表委托分装;第9—11位为产品规格码,企业自行编制;第12位以后由企业自行定义使用。 四、标签二维码应当具有唯一性,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 五、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负责落实追溯要求,可自行建立或者委托其他机构建立农药产品追溯系统,制作、标注和管理农药标签二维码,确保通过追溯网址可查询该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追溯网址显示的生产日期应当与农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一致。追溯查询网页应当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可在电脑端和手机端浏览。 六、2026年11月1日起,农药产品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二维码,2017年9月5日发布的农业部第2579号公告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26年8月12日 推荐阅读 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胖虎 加入组织 加入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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