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5号)开始,农资生意就不是原来的做法了,卖出去的药瓶、肥料袋,你得负责收回来。收不回来?罚钱!最高罚10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法典,原《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0部单行法同步废止。法典第424条把回收义务彻底法定化了:农资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都必须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以前“回收靠自觉”,现在“回收是法定义务”。 具体罚多少?第1161条写得清清楚楚: 经销商、合作社等单位不履行回收义务:责令改正,罚1万-10万元;农户个人乱扔:罚200-2000元。 📌 转发提醒给身边做农资的朋友 推荐阅读 来源:综合网络 作者:狼行千里 编辑:胖虎 加入组织 加入有什么好处?
今天起,经销商三件事必须做:门店设回收桶、建回收台账、定期移交废弃物。农户三件事必须做:归集、清洗、定点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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