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营业执照是农资经营业者依法经理的主要证件,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国家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可通过查除无照经营或依法吊销营销执照,对违法经营者进行处罚。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三农”利益形成强有力的手段。特别对于查除伪劣假冒农资产品,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农资经营者按照国家农业部有关农药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的一项制度,该制度除了对生产者提出了要求外,对经营者经营农药作出了规范。特别是近几年结合农产品安全技术措施,绿色无公害生产规范等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的要求。按照生产、流通、经营、检测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对经营和使用者提出具体要求。
三、种子经营委托证是国家有关种子知识产权保护和规范经营秩序,使高科技良种的推广得到有效保护,有利于推进种子科研和市场销售健康发展。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近年来,农肥中的硝酸铵、农药中的有机磷等在运输、贮存、销售过程中,均应列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农药的经营。因此国家安全检查部门将其纳入安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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