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见是:
1、 对一些正在使用的、药效较好且价格便宜的传统农药,
在活性、剂型等方面加以改进,克其弊而扬其利,保住并扩大其市场份额。我国《农药工业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提出“ 重点支持农药工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加强高效催化、高效纯化、定向合成、绿色工艺、手性异构体深度利用和生物技术,以及制剂低溶剂化、水基化、缓释化和先进、高效、实用的三废治理等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农药企业应该利用好这一政策,取得国家支持,切实做好自己的技术改进和改造,使产品上台阶。
例如 ,现有农药品种中约有25%属于手性农药,绝大多数手性农药是以外消旋体的形式销售或使用的。其间不同异构体中活性差异甚大。如通常生产上的氯菊酯、杀灭菊酯等只有1/4对映体是高效体,其余3个则为低效或无效成分。剔除手性农药中的非活性(或活性不高)成分,是提高农药活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捷径,国外农药中经常使用。如芳氧苯氧基丙酸酯类除草剂中的喹禾灵(禾草克)、吡氟禾草灵(盖草能)、恶唑禾草灵(威霸、骠马)等均属手性农药,其化合物和制剂中两种旋光异构体(R-体与S-体)结构相似,但生物活性差异极大。如喹禾灵中R-体比S-体活性高1000倍,所以S体基本是无效体。采用分子拆分和定向合成技术生产仅含R-体的产品称为精品(如精喹禾灵、精禾草克、高盖、精骠),药效大幅度提高。
2、 有条件的可以利用跨国公司兼并重组时剥离产品的
机会,购买非专利产品,提升自己的产品平台。
3、 加强农药助剂的研究。农药助剂是指农药制剂中除有
效成分以外的其它各种物料的总称。包括填料和载体、乳化剂、溶剂、湿润剂、展着剂、分散剂、粘着剂、稳定剂、增效剂及喷雾助剂等,虽然不具备生物活性,但对提高和延长农药的药效,增加安全性,降低污染,方便使用等方面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助剂水平低是国产农药药效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助剂研究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 套证现象的出现与企业申请证件成本过高有一定的关系。作为农药行政监管部门的农业部,想通过提高收费标准来杜绝假冒伪劣农药实非明智之举。实际运作的结果恰恰表明:过高的收费标准才正是大量套证农药出现的渊薮。因此,建议农业部对一些成熟的、正规的、合格的产品办理品种登记时降低收费标准。可以采取先期正常收费,待审查后,对于合格产品予以退费或补助的办法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生产企业登记合格产品和高质量产品。而对于那些不合格的产品,则不予退费或补助,加大不合格产品的登记成本,借以压缩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杜绝套证现象。
5、对那些既无力进行技术改进,又无力引进新产品,只想用套证产品、暗成分产品在市场中混日子的小企业,通过市场整顿令其快速死亡,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未尝不是好事。这些不守法的小企业,其实是农药行业的毒瘤,他们通过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秩序,干扰市场正常运作,早就应该淘汰出局。去除疮痈,农药市场将迎来真正的春天。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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