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农药是一种特殊商品,为有效控制无效或低效甚至有害的农药产品进入市场而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即,农药进入市场前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获取批准(登记证或其他证明),取得农药登记证这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分为国内登记与国外登记两块。

  申请农药登记需提供产品资料及样品。需要的资料如下:

  1、资料真实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2、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的初审意见(境外申请人可以不提供);

  3、申请表(按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设计的相应申请表填写);

  4、产品摘要资料;

  5、产品化学资料

  6、毒理学资料(制剂要求急性毒性,原药要求全套资料,但相同原药或过保护期原药除外);

  7、药效资料(原药不要求);

  8、残留资料(原药不要求);

  9、环境影响资料(制剂、原药一般均要求);

  10、相同农药产品证明材料(对相同农药产品);

  11、技术鉴定资料和有关证明材料(必要时);

  12、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13、制剂所用的原药来源和登记情况证明(对制剂产品);

  14、其他包括企业简介、工商营业执照、产品专利、商标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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