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纪要》明确甲磺隆等3种长残效期除草剂退出国内市场的最终时限:

  1、禁止含氯磺隆的产品在国内使用,2013年12月31日前撤销含氯磺隆的产品登记证。
  2、分步骤禁止甲磺隆、胺苯磺隆在国内使用,2013年12月31日前撤销单制剂产品登记证;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含甲磺隆的复配制剂及胺苯磺隆产品登记证。
  3、保留含甲磺隆产品的出口境外使用的登记。企业需要保留含甲磺隆产品出口的,在2015年7月1日前,可申请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的登记。
  7月31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八届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以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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