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农药案,何某某、符某某、洪某某等因生产、销售伪劣农药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从2018年12月开始,被告人何某某为非法牟利,从他人处购进灭多威、氟虫腈等化学材料,分别按不同比例配制成“蓟马药”和“虫药”。同时,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下,将配制的农药分装成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伪劣农药对外销售。其间,符某某、洪某某为牟利,帮助何某某在三亚市某区域推广销售。截至案发前,共有15名农户种植的豇豆中检测出含有禁限农药成分灭多威、氟虫腈,最终导致农户种植的豇豆被完全铲除,生产遭受重大损失。


何某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伪劣农药罪对符某某、洪某某提起公诉。


三亚检察机关提醒,农户在购买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时,应查验店家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购买后向商贩索要发票,核对发票的印章与经营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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