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药市场信息 作者: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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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日前在关于2024年第二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农办农〔2025〕2号)中强调指出,“违规经营单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起牵头责任,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彻查到底,共同推动查处工作落实到位”。在我的印象中,农药监管执法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提法较为罕见。农药监管执法领域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由来已久,在许多地区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有:对上级下发的包含本地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药产品的文件,不予转载或者报道;上级来检查前,提前通知本地企业;抽检农药时,主要针对外地企业的产品,尽量不抽检本地企业的产品;对外地发来的标称本地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农药产品的协查函,冷处理或者慢处理,或者帮本地企业“打掩护”“找借口”,以逃避或者减轻法律责任;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名,行“纵容违法行为”之实,对本地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不处罚则不处罚,能轻处罚就不重罚等。关于地方保护主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已经毋庸赘言。农业农村部此时提出要在农药监管执法领域“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说明已经发现整治这一顽瘴痼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当下,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就显得愈加重要。各地农药监管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意图,对号入座、查找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与其他地区的农药监管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上挖源头、下追流向,确保形成最大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农药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让胆敢以身试法者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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