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2024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这份意见稿很可能改变现有的农药格局,预示着一个农药证件只能出一个农药产品真的来了。


本次意见稿主要有两处改动值得我们农资渠道商朋友注意,第一点是关于标签里关于原药方面的标注:

这个好理解,也就是标签上要标注使用的原药企业登记证号和企业信息,以前是只有制剂企业的信息。


第二点:

在本次意见稿里有一句话: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很可能这个商标在农药登记的时候就已经确定在标签上了,这样就可以杜绝借证、套证和一个证件出一堆产品的情况市场上的农药产品会急剧的减少,以后证件资源多就会在市场上有优势,没证件的厂家只能倒闭,所以我们渠道商朋友需要尽快调整合作的厂家。


可能有渠道商朋友记得去年的时候,也出过一个意见稿,但是相对于这次,去年关于一证一品的表述很模糊,去年是这样表述的:“同一生产企业仅可使用一个品牌标志或商标。”而今年是“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明显一看今年的表述更具体,直接的理解就是一个证件在市场上只能流通一个产品,就算是借证,也得使用证件持有厂家的商标。


针对这个意见稿,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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