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农资行业内卷严重,价格战更是家常便饭,前几天看到一位老农资人留言说:
镇上去年刚开了一家农资店儿,抢了他们这些老农资店很多生意,因为对方的经营理念就是但凡附近同行有的他全部都低价卖,甚至低到一半儿,还有的1/3的价格卖,他是真纳闷儿了怎么能卖这么低?不赔钱吗?
后来观察了半年时间才知道,原来人家不知道从哪弄来很多过期货,改了日期再上架,对方拿的1折的价格卖5折都有的赚,把同行都干废了,人家还赚的盆满钵满 。
不得不说大家为了赚钱是真“拼”但是这种看似"聪明"的经营策略,实际上会让自己死的更惨:
1、为了短期利益触碰经营红线是给自己“埋雷”
现在农资行业竞争激烈生意难做,为了吸引客户,利用低价产品来引流可以理解,但是前提是产品质量得保证,如果走正规的渠道,凭自己的本事拿到了质量好价格低的货源,那低价无可厚非。
但是如果为了短期的利益,故意恶意竞争,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触碰经营红线,改标签卖过期的伪劣产品,能获利一时但绝对难以长久。
再说种植户或许会因为低价而一时选择你的产品,可如果一旦他们发现自己买到的是质量有问题的过期货,对零售商的信任就会瞬间瓦解,甚至还会闹得农资店关门歇业!
就像这家卖过期货的农资店,虽然短期内看似风光无限,甚至把同行都挤垮了,但实际上却是给自己埋了颗“定时炸弹”,一旦暴雷最后坑的还是自己!
2、不出事还行一出事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其次种植户购买农药、化肥、种子,本质上购买的就是一年的收成和希望。过期农药的药效具有不稳定性,使用过期产品可能导致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完全失效,给种植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果种植户因使用了过期农药而导致药害,那就不仅仅是被罚款赔偿的事了。
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农药经营者经营销售劣质农药轻则罚款2000元以上没收所得,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去年就有零售商因为销售过期农药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4万元的案例,所以也提醒大家做农资不要触碰行业红线,避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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